关于物联网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籍清退公告
作者:物联网工程学院 时间:2025-07-19 点击数:
根据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生在籍学习时间(含休学)最长不得超过8年,经学校教务处核查,我院刘小蕾等11名学生存在在籍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8年的情况,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。
依据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,拟决定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刘小蕾等11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,现开展公告送达。
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。如有异议,请于7月28日18:00前,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陈述或申辩。
特此公告。
物联网工程学院
2025年7月19日